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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置手机先欠费

2000-04-26 来源:生活时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处 鲁来顺 我有话说

4月24日晚,笔者赶上了一起未置手机先欠费的怪事。

当晚,家人交给我一张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函,说是该所人员当日送来的。该函称,受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委托,就我拖欠该公司移动电话通话服务费一事郑重函告,说我持有的号码为13001072647的手持移动电话自1999年11月21日至同日的通话服务费共计244.5元至今未交,给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。接此函后7日内全额交纳拖欠的话费,否则在电视、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催交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……

接到此函,令我惊奇不已,又哭笑不得。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手机。想了半天,我恍然大悟,去年夏天我的身份证连同钱包失窃,不知是哪位小人冒用我的姓名申办了这部手机,现在把这拖欠话费的恶名,转到我头上。

赶上这事,不但叫人心里添堵,还困扰了我生活和工作,却不知作恶者躲在哪个阴暗角落。最重要的是,国家受到了损失,而该受惩处的人,却逃脱了。这事说明,现在手机申办办法和管理还存在明显漏洞,有关部门应该努力规范才好。申办手机最好还应是本人,认真查验证件;就是允许代办,也应同时交验当事人有效证件,这样才会避免类似笔者替别人代过的怪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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